建议宣派特别现金股息

2026年01月20日

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,董事会议决建议向于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之股东,按彼等当时各自于本公司之持股比例,宣派及派付特别现金股息每100 股现有股份约1.14港仙(相当于股本重组生效后每100股新股份约22.8港仙)。

 

详情请参阅公告: https://www1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25/0919/2025091901272_c.pdf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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