須予披露交易: 收購上市證券
2026年02月26日
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的公告,內容有關先前收購事項。
董事會宣佈,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,本集團於公開市場收購合共10,050,000股民銀資本股份,總代價為約16,077,000港元(不包括交易成本)。
根據上市規則第14.22條,由於收購事項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均於12個月期間內完成, 故須與先前收購事項合併計算。由於有關收購事項及先前收購事項之一項或多 項適用百分比率(定義見上市規則)超過5% 但低於25%,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 章,收購事項與先前收購事項合併計算後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。
由於有關收購事項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(定義見上市規則)超過5% 但低 於25%,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,收購事項以單一項目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 披露交易。
詳情請參閱官方公告 : https://www1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26/0225/2026022500889_c.pdf